2019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6万辆,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达到5.5升/100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但在以往的双积分管理办法中,也存在技术标准亟需更新、企业在燃油汽车节能技术方面投入不够、积分交易市场供需不平衡等问题,因此2019年初开始对《积分办法》进行修改。此次《积分办法》主要针对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考核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和小规模企业油耗积分核算优惠措施进行了更新。
按照《积分办法》要求,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按照该比例要求,基本能够保障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同时,2021-2023年正负积分市场预计能够保持供略大于求,积分价格客观反映市场价值。
除了明确积分比例要求以外,《积分办法》还修改了以下四项内容。一是2021至2023年逐步提高低油耗车型核算优惠力度,从0.5倍、0.3倍逐步过渡到0.2倍;二是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50%的比例向后结转;三是允许同一外方母公司旗下的合资企业间、国内汽车企业与其持股的境外生产企业所对应的授权进口供应企业间转让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四是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